清除行洪道內妨礙行洪的障礙物,以維持其原有行洪斷面泄洪能力的措施。由于洪水在年內和年際間大小不均,以致有些灘地,有的年份行洪,有的年份不行洪。這些不經常行洪地區,在人口增加、工農業迅速發展的情況下,因管理不嚴或管理不善,往往被盲目開發或被任意侵占,形成阻礙行洪的障礙物。清除行洪道上的各項障礙,保持足夠行洪斷面,對維護和恢復行洪道的正常泄洪條件,防止洪水泛濫,確保防洪安全有著重要作用。
地點:新疆烏魯木齊高新區(新市區)四平路2288號創新廣場二期E座15樓1503室
業務熱線:13909949157 固話:13909949157
郵箱:2278481397@qq.com